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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鑛五十年-侯硐鑛場承包

在大正7年(西元1919年)由基隆顏家代表顏雲年與日本人木村九太郎共組而成的「基隆炭礦株式會社」整併了侯硐地區的煤礦坑之後,便將侯硐地區範圍劃分為三個單位,李建興便於當時先行承攬其中一個單位之礦區開採活動後,直到昭和9年(西元1934年)7月12日因基隆炭鑛株式會社因開採煤礦成本過高與經營不測下,由李建興與會社簽訂合同將侯硐地區的煤礦坑整合生產,其中合約內容為一、提出產出煤礦數量再交予侯硐火車站的約定數量後,剩餘數量可以自行進行販售經營,二、基隆炭鑛株式會社內的相關物件,例如:礦業機械設備、算盤文具等,進行造冊清點後便可自行運用,從中可以看出煤礦產業在發展期間除了需要具備礦業設備之外,也是如同商業經營般以合作方式委託企業營運。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瑞三鑛業公司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李建興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8/03/1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尺寸
    26.9*19.5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 (121.822098, 25.1030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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