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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鑛五十年-李建興自序後段

這篇自序為昭和15年(西元1940年)所發生的「瑞芳五二七思想事件」為分段,敘述說李建興自己與弟弟們因為日本警方以私自聯繫國民政府,有通謀敵方國家罪名遭逮捕入獄,當時的侯硐地區與附近瑞芳二坑、金瓜石等區域也有民眾因為這起事件牽連被捕入獄,死難者多達七十二名,直到民國34年日本政府於二戰期間戰敗投降之後,才與弟弟們自監獄中被釋放出來,並繼續在於侯硐地區的煤礦事業,並建設許多煤礦產業設施來增加煤礦產量來應對需求量,以及建設福利設施,例如:員工宿舍、介壽堂、福利社、醫務所等提供員工娛樂、交流和民生用途,直至現今這些福利設施仍是現在瑞三鑛業公司退休員工們最稱讚不已,認為瑞三公司對於員工們的待遇與福利是無可比擬的優待。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瑞三鑛業公司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李建興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8/03/15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 尺寸
    26.9*19.5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 (121.822098, 25.1030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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