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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鑛五十年-李家捐陽明山土地

治鑛五十年-李家捐陽明山土地
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CC BY-NC

治鑛五十年-李家捐陽明山土地

此份資料為紀錄瑞三鑛業公司李建興與其弟弟們李建成、李建川、李建和和侄子李儒聰,在民國52年的臺灣光復節時將臺北市的陽明山內所持有的土地捐獻給國民政府作為發展公園用途,陽明山公園為在大屯山火山群內所建設的國家公園,日治時期除了有山本炭礦株式會社設置礦場開採之外,也曾因應大屯火山群作為活火山含有豐富地熱的特性,發展出草山溫泉與公共浴池草山眾樂園等設施出現;而臺灣先總統蔣中正為了感謝李建興與其弟侄們捐獻土地的熱心公益精神,在民國52年12月頒布「孝友崇義」的匾額以稱讚李家捐獻陽明山土地和李建興父母在鄰里間行善的美德家風之外,後由總統府秘書長華揚張撰寫文章記錄這一件由地方煤礦公司向政府捐獻持有土地地權給與國家發展策略的事件。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NC 3.0 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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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文字授權: CC BY-NC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收存系統
主題分類產業與經濟
建檔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者
周朝南
資料來源
瑞三鑛業公司
撰寫者
鄭宜佩
創作者
李建興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8/03/15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媒體類型
圖書及手冊
尺寸
26.9*19.5cm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材質
紙張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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