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上註記為民國13(1924)年出生的詹阿金,實際上還要早兩年就到人間報到,大概一歲左右,有人來家裡附近問:「有沒有小孩要送養?」阿金的奶奶聽到後就說:「要孩子,我家有一個給你。」轉身進屋拿揹巾,就把阿金給來人揹走。
阿金被帶走後,送到壯圍過嶺當童養媳,家務雜事不消說是一定要做的,農務更需要幫忙。婆家有四個孩子,不分男女都可以上學讀書,但身為童養媳的阿金就不能擁有這學習的機會。婆婆對阿金這個童養媳的管教相當嚴格,總是用著打罵的教育方式。
農曆年三十是童養媳的關卡,這天總是「捒作堆」的日子,十三歲的阿金,在除夕夜被告知:要到另一房間睡,即便阿金不想要進那房間,還是被婆婆推著進去。隔年,阿金生下長子,雖然婆婆對阿金很嚴格,但在她做月子期間燉補不缺、三餐吃的也相當好。只是好景不常,沒多久阿金的先生被徵召為台籍日本兵出征,從此未回。
婆家替阿金做主,看中一戶即將搬遷到外縣市的人家,要讓阿金嫁過去,但婆婆不許她把兒子帶走,阿金內心極其不願意,正在愁苦時,一位認識的鄰村張家男孩,就把阿金帶走藏起來,讓她的婆家找不到人,躲過風頭後,兩人共結連理組織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