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阿金,1942年出生於花蓮鳳林,是家中的長女,母親是養女招贅,所以阿金過繼給外公這邊的姓氏傳承香火,當她還在襁褓時,住在屏東萬巒的爺爺過世,於是父母搬到屏東定居,而她則是留在花蓮與外公外婆一起過生活。
大約在七歲時,父親回花蓮帶她及外公外婆到屏東赤山一同居住,但過沒幾個月,外公和父親因故吵架,就帶著她及外婆回到宜蘭壯圍後埤的祖厝定居,父母親就此再無聯繫,祖孫三人一起過日子,所以阿金常說:「我是阮阿公的囝。」
外公眼睛失明,但靠著編製竹籃的手藝,維持著一家三口的生活,然而外婆嗜酒如命,常常將在街市兜售竹籃的所得,拿去買酒喝,因為生活困苦,即便是外公的掌上明珠,也無法去上學讀書。十四歲左右,外婆帶她到宜蘭市幫一位國小校長家煮飯,第二年外公就過世了。
廿五歲時,小她一歲的大弟透過關係尋找姐姐,經過一番周折,終於找到,因為種種緣由,姐弟兩人直到八年後才終於面對面重逢。雖然大弟尋到姐姐,但總是要過生活,所以直到廿六歲時,阿金才回到屏東與父母相認,人事滄桑,讓阿金學會更加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