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蔡樹枝向民眾宣導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蔡樹枝是蔡水來的長子,日治大正5年(1916)生於今南投魚池,在日本商校畢業後,17歲到鹿野照顧父親所開碾米廠,再進入鹿野庄役場工作。民國42年(1953),任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一直到民國63年(1974)退休。任內,蔣總統於民國42年(1953)1月26日公布「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可保留水田三甲或旱田六甲,其餘由政府用徵收補償方法交佃農承租耕種。蔡家是大原地區的大地主,蔡樹枝以身作則,不少土地在耕者有其田政策下放領給佃戶。
圖為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蔡樹枝向民眾宣導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蔡樹枝是蔡水來的長子,日治大正5年(1916)生於今南投魚池,在日本商校畢業後,17歲到鹿野照顧父親所開碾米廠,再進入鹿野庄役場工作。民國42年(1953),任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一直到民國63年(1974)退休。任內,蔣總統於民國42年(1953)1月26日公布「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可保留水田三甲或旱田六甲,其餘由政府用徵收補償方法交佃農承租耕種。蔡家是大原地區的大地主,蔡樹枝以身作則,不少土地在耕者有其田政策下放領給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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