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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42年臺東鹿野鄉公所蔡樹枝宣導耕者有其田政策

圖為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蔡樹枝向民眾宣導耕者有其田的政策。蔡樹枝是蔡水來的長子,日治大正5年(1916)生於今南投魚池,在日本商校畢業後,17歲到鹿野照顧父親所開碾米廠,再進入鹿野庄役場工作。民國42年(1953),任鹿野鄉公所民政課長,一直到民國63年(1974)退休。任內,蔣總統於民國42年(1953)1月26日公布「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可保留水田三甲或旱田六甲,其餘由政府用徵收補償方法交佃農承租耕種。蔡家是大原地區的大地主,蔡樹枝以身作則,不少土地在耕者有其田政策下放領給佃戶。

基本資訊

  • 地點-地址
    瑞隆村
  • 地點-縣市區
    臺東縣
  • 撰寫者
    黃學堂
  • 貢獻者
  • 資料來源
    黃學堂田野調查,照片為韓筆鋒提供
  • 地點-緯度
    22.9489868
  • 地點-經度
    121.1767658
  • 地點-名稱
    臺東縣鹿野鄉瑞隆村
  • 時間起
    1953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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