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礦業文獻資料為當時瑞三煤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建興,於民國50年1月31日,所呈報之瑞三煤鑛民國五十年事業計畫書,其呈報於臺灣省政府建設廳,而由此事業計畫書可以從中得知包括侯硐礦場煤礦瑞三新坑開採之排水、坑內照明、礦場動力…等等項目內涵。
瑞三新坑之排水方式與瑞三本礦相同,均是以機械抽水為主,抽水機部分本卸為使用透平式,而新本卸、新一卸等為三聯統往復式抽水機進行抽水作業,排水通路由新本卸經由本卸,最終再將水排至坑外。照明部分礦工均使用酸性蓄電池帽上燈,而在坑內除了機械設至場外,有別於瑞三本礦再設置坑內見張所、譟車廠等設置坑內照明地點。在動力部分是以臺灣電力公司瑞芳變電所所輸送,年度預計電力消耗量為三十五萬K.W.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