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0年元月31日,瑞三鑛業公司之子公司瑞三金鑛公司負責人李建興,將民國五十年度之武丹山礦場瑞三金鑛年度事業計畫書,附上開採計劃圖,呈送給當時的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其中內容為一整年之工作事務,而本次之文史資材內涵為,事業計畫書之支柱、通風、排水、照明、動力以及相關計畫概要。
瑞三公司礦坑內之支柱選材,大都以臺灣所產的相思樹為主,在主要坑道用相思木口徑0.15m以上支架,切羽部分以0.1m進行打柱為主。通風以自然通風法,從一坑坑口至風路中段,最後在至瑞新坑口排出。排水也是以自然排水法排出,照明以電石礦山燈,並在機械設置場設有固定照明,而整個礦場的動力以及電力來源,是來自於金瓜石金屬公司的變電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