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9年2月15日,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創辦人李建興,於臺灣省政府建設廳呈報瑞三公司之武丹礦場第三金礦,民國四十九年度之事業計畫書。事業計劃書內紀錄了礦場內部一年之工作計畫,本文獻則記述計畫書內之選洗及煉製計畫概要,以及礦場保安等等部分。
進行金礦選洗時將原礦大致上以上礦與並礦二種,上礦以碎石機打碎後,在用藥研研磨成礦末,然後再以比重法進行選礦作業;並礦部分為先於各坑口之水洗場進行水洗,再用搗礦機與藥研進行研磨成礦末,最後附重選礦;而礦尾部分則進行青化製鍊。
礦場保安部分備有坑內職員組織成急救隊,且坑口有醫務室與醫師可進行治療。火藥儲放於侯硐礦業所後之山頂,防盜且環境溫濕,有助於防止礦災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