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獻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四十七年度之礦坑內事業計劃書,內容記錄了當年新坑掘進時之排水、照明、動力等工作項目,與所需之相關礦工器具。
排水項目之排水方法為以機械排水,排水通路由新卸與左斜坑經由本卸再到坑外,而出水總量大約為1.65cl/hr;照明項目以酸性蓄電池帽上登為照明用具為主,而在坑內之照明固定地點為機械設置場、坑內見張所、操車場等;動力項目之主要供電地點為臺灣電力公司瑞芳變電所,3300V由三相三線並列式往坑內送電,而電力消費量則會附上前一年之電力使用量做評估,如前年使用量為315800W.H,本年度之預計電力燃料消費量則為350000W.H,坑內配電設備則有配電盤四具,電纜高壓一萬零九百三十公尺,低壓五千四百一十公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