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瑞三鑛業公司之民國58年至民國60年,礦場內男性礦工之配偶生育津貼紀錄,其收錄於民國58年~民國60年之勞保津貼紀錄簿當中,內容包含勞保卡號號碼;職別;事故內容(生育子女)…等等相關姬路資訊。
其中記載以月給工資計算,其中15日之日薪作為配偶生育補助金額,亦即月給之二分之一,例如:採煤工陳萬居其月給工資1380元,生育次男陳正雄,申請金額690元;採煤工張樹木其月給工資1380元,生育長女張素珍,申請金額690元;採煤工薛金鎮其月給工資1140元,生育長女薛秀梅,申請金額570元;機電工趙木其月給工資1140元,該礦工配偶於懷孕期間流產,申請金額筆帳配偶生育津貼為570元;管理階層胡芳雄其月給工資2060元,生育長男胡賜福,申請金額筆帳配偶生育津貼為1030元…等共計320位礦工之申請津貼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