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民國56年至民國58年生育津貼紀錄,由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記錄,本份文獻共紀錄28名女礦工之生育津貼請領紀錄,其職別從選煤工;機電工;管理階層;其他職工等等皆有。
現今(民國108年)中華民國政府為求鼓勵國民之生育意願,並減緩少子化之趨勢,在全台灣各縣市皆有設置「生育獎勵金」與「生育給付津貼」之機制,不同縣市則有每胎與首胎不同金額之生育津貼補助,以及依照勞保與國保之投保薪資給予其2個月之投保金額,以減輕在現代社會變遷下家庭之生育負擔。
而在四十多年前之瑞三鑛業公司,其瑞三鑛業工會之礦工福利便有類似針對女礦工所設置之「生育津貼」,並再多出男礦工之「配偶生育補助津貼」,並分別以其日給薪資之60日與15日進行發放,可以說是福利優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