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所製的勞保津貼紀錄簿,本份文獻為其中之民國53年至民國55年配偶生育津貼紀錄,為鼓勵礦工增加礦場生產與增進礦工福利,安定礦工生活,除了在女礦工生育時發放補助津貼,男性礦工之配偶生育時亦有此福利享受,若夫妻雙方皆為礦工則同時享有生育補助津貼,與配偶生育補助津貼。
本次則紀錄採煤工吳阿鳳之月給工資900元,生育三男祥釷,申請金額450元;搬運工王綏成月給工資600元,生育次男天佑,申請金額300元;職員胡清江之月給工資1380元,生育次男澤嵩,申請金額690元;管理階層詹銘芳之月給工資1620元,生育四男力羽,申請金額810元;其他諸工黃厚德之月給工資600元,生育長男志明,申請金額300元…等等共計320位礦工之配偶生育津貼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