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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53年至民國55年生育津貼紀錄

先總統夫人蔣宋美齡,於民國53年視察礦場中男女礦工生活後,了解到大半數之礦工家庭均為夫婦兩人共同下礦坑進行工作,再加上礦坑內落盤;煤車撞擊;易氧化炭中毒…等等之礦災時常發生,若夫婦兩人均遭受到礦災侵襲,則家中家計將會無所適從,孩子無人撫養,失去經濟來源,因此為防範此問題產生,建議當局明令進以女性入礦坑中工作,而女礦工因少了採煤;掘進…等等工作,大都改以從事選洗煤;傾倒廢石等工作,其薪資亦減少許多,但在於生育補助上則給予相當回饋。

從女性礦工之生育補助津貼,與男性礦工之配偶生育補助津貼相比較,一者為以日給薪資來算之60天薪水;一者則為日給薪資之15日薪水,相差四倍,例如:日給薪資為14元,則女礦工為840元,男礦工為210元,可見其中差異。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瑞三鑛業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4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36*25.8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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