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材為紀錄民國50年至民國53年,之男性礦工其配偶生育補助費之補助,收錄於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之勞保津貼紀錄簿當中,其中所紀錄之項目與女性礦工之補助紀錄雷同,包含勞工保險證之卡片號碼;職別;性別;年齡;日給工資;申請給付種類;生育日期;事故內容(生育子女);申請日數;申請日期;金額與給付核發之通知日期等項目。
本次紀錄為林文泰;許榮海;王鵬輝;蔡榮堂;余金燦;李炎坤;陳仁和…等共計320位男礦工之配偶生育補助津貼記錄,其職別由掘進工;搬運工;管理階層;職員;採煤工;機電工;技術人員等等均包含在內,而從本次紀錄來看,有別於女礦工之生育補助津貼,配偶生育補助津貼為日給薪資乘以15日之費用,例如:日給薪資為70元,補助金則再乘以15,為10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