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磐;落石為礦場中發生率最高之災變,因此事故之預防,在於坑道進行掘進時,每一公尺便需要設立一根坑木支撐上方岩盤,與掘進前的岩盤堅固性評估,礦工作業時的隨時注意與安全操作,才能有效防止礦工於坑內工作時落磐之事故。
此為文獻為瑞三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內,由當時之紀錄人員胡鐵城所製表,紀錄之72年(1983)5月上期;下期之瑞三本鑛與復興鑛之礦場事故及公傷善後處理報告表,五月份上旬有十五名,下旬有十一名,共計有二十六名礦工發生事故。
而本月之礦場事故主要為石頭打傷、落磐打傷、煤車壓傷、坑木擊傷、掘仔刺傷、電池水燒傷、工具夾傷…等等,而其中最嚴重者為採煤工黃俊岸於復興一斜坑左六片遭到落磐受傷,造成腰椎與胸椎壓迫性骨折,送至八堵礦工醫院治療再轉往長庚醫院進行住院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