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獻為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72年(1983)3月上下旬,所紀錄之礦場事故及工傷善後處理報告表,而本月所發生之事故3月上旬有九名,下旬則有十六名,共計二十五名在本礦一至五斜坑與復興礦一、二斜坑之事故紀錄。
事故發生之原因包括落石打傷、跌倒受傷、落磐受傷、煤車撞傷、煤車壓傷、鐵鍊撞傷、塑膠板刺傷、工具刺傷、鎬煤機刺傷…等等種類,又依據礦工事故受傷之嚴重度被送往公司診所、瑞芳礦工醫院、八堵礦工醫院、雙溪醫院等大小醫院,再由醫師進行診治判斷是否住院治療、門診治療亦或是可繼續工作。
從此紀錄來看,被落磐或落石打傷者占多數,計有十五名,於本善後處理報告表表格之「防止類似事故發生所作改善」,亦寫出「受傷者多數像落磐或落石居多,請有關坑內同仁提醒,防止落磐減少受傷。」之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