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礦場事故及公傷善後處理報告表,紀錄瑞三鑛業公司自民國71年12月上旬至下旬,礦廠內大小事故之發生地點、原因、受傷程度及處理方式,以及後續之預防方式等。
本月之礦場事故共計有二十八名礦工受傷,職別有採煤工、機電工、掘進工、選煤工與坑外諸職工等,受傷地點主要於本礦斜坑與復興礦之斜坑內,發生原因與所致傷害有:煤車擦傷導致左大腿上部受傷、落石打傷導致右膝部挫傷、鐵槓打傷導致左肩挫傷、機輪絞傷導致右食指壓碎傷…等傷害,一般均送至公司診所或瑞芳礦工醫院,而較嚴重者如:5馬力抽水機故障冒煙而導致氣體中毒送往空軍總醫院、煤車撞傷導致下背及下腿挫傷送往台灣礦工醫院、落石打傷導致右手掌挫裂傷送往大安醫院…等較大型之醫院進行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