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礦的開採自清朝時期開始,到日治時期由日人的會社進行開發,而後金瓜石區的金礦在國民政府時期轉手並承租給礦業公司進行挖掘,是臺灣過去興盛的產業,武丹山礦場的金礦開採和煤礦開採過程一樣,先進行掘進工程,將礦坑鑿出之後,已架設支架和坑木來維持坑道的安全性,降低因為坑洞造成崩塌和岩石掉落危險的機率,像是從民國51年度瑞三鑛業公司在武丹山礦場的事業計畫書中的採掘計畫可以看到對於支架與支撐的規定,如:受到擠壓時發生聲響的相思木,以零點一五公尺的尺寸架設在主要坑道後,空洞的部分也會取廢石來充填支撐;而採掘金礦主要由五個採掘所在採掘巷中以手持採掘工具的方式,將含有金礦的岩石一一鑿下後,運送至每一個坑道的礦車中,在運送出坑進行洗選步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