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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養老津貼

勞工保險為自民國39年由台灣省政府所屬的臺灣人壽保險公司承辦辦理,並在《台灣省勞工保險辦法》第7條規定當時的公營和民營的工廠、礦場、鹽場和公用事業的工人都要加入勞工保險,包括長期雇用與流動性職業者皆為被保險之範圍;從瑞三鑛業公司的勞工保險養老津貼請領紀錄中,可以從薪資的紀錄與申請金額紀錄上推斷,勞工保險的投保與津貼給付與礦工薪資和職務有所關係,像是管理階層薪資因相較礦工薪資高,所向勞保請領的養老津貼也會高於其他礦工所申請到的金額,以及加入勞工保險的時間長短也是影響補助金額多寡的原因之一,如投保期間為十三年的津貼最低有六千二百四十元的津貼補助,與投保三年獲得的九百元費用相差約7倍的金額,可以看出過去勞工保險對於參與長久的保險人有極大的保障。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瑞三鑛業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50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7.1*19.5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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