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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三鑛業公司老年給付

在《勞工保險條例》第2條中提到勞通保險給付業務分為: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2種方式,並細分為生育;醫療;失能;老年及死亡喪葬給付等,參與勞工保險者為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間從時勞動工作者,由雇主或是職業工會團體來一同向勞工保險局進行投保業務,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如第6條第一項說明受雇勞工的公營和民營工廠;礦場等產業勞工皆須全部參加勞工保險,保險費則由月薪資總額依照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以一定金額繳納給勞工保險局做資金,在瑞三鑛業公司紀錄民國58年至民國60年申請老年給付的資料中,除了可以看到申請給付種類的名稱由養老津貼轉為老年給付之外,也可以發現職務較高和月給工資高者所申請的老年給付為約四萬元,推測除了因為年資原因的影響之外,投保薪資分級的規定也是使得之後給付金額有所差異的原因。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鄭宜佩
  • 創作者
    瑞三鑛業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69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7.1*19.7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7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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