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資料為在民國51年3月24日至8月21日間瑞三鑛業公司員工的眷屬不幸身亡之後所請領勞工保險喪葬津貼的紀錄,勞工保險的喪葬津貼為讓享有勞工保險效期範圍內的保險人其眷屬關係者如:父母、子女或是配偶死亡時的喪葬補助費用,並需要在請領時註明事故原因與被保險人的關係才可以通過審查核發補助費用,而在喪葬補助紀錄中以職業災害的所給付的費用為最高,像是因為煤車撞傷所導致的死亡獲得為二萬四千元補助,落磐壓傷導致死亡為三萬六千元以及瓦斯中毒致死也是為三萬六千元的給付金額;可以看出針對於在礦坑內工作或是還警所導致的死亡,核發的補助金額皆會高於其他的申請金額,也反映出礦工們在過去逕行採礦時所生產的工作環境下,需要時刻面對的風險與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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