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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統計月表-民國72年3月

此文史資材為公文一式與附件三頁,公文為瑞三鑛業公司於民國72年4月20日行文予臺灣省礦務局之民國72年度3月份的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發文字號亦有紀錄為瑞礦所安字第一一八號。附件分為甲、乙表,甲表一頁,紀錄瑞三鑛業公司之基本聯繫資料,如事業分類號碼、公司地址、雇用勞工人數等,乙表共有三頁,為職業災害個案登記表,瑞三鑛業公司根據民國72年3月遭害職業災害之礦工,針對個別情形進行詳細登錄,包括受災礦工姓名、職務、受災地點、災變原因、受災經過、受傷程度等等,製作成表,以供主管機關備查。

礦工為高風險職業之一,為針對礦工之工作安全保障,於民國64年制定了「礦場安全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分為二十四個章節,共計二百四十條,主要規範了經營礦業公司管理者,需要遵守的電機設備、搬運、礦場安全訓練等安全相關詳細的規範,其中也因礦工遭受職業傷害數量眾多,故於第二十一張災變處理章節中,也規定礦場負責人必須要發生災變次月提出職業災害統計報表,以報請臺灣省礦務局備查。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童韋詠
  • 創作者
    瑞三鑛業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3/04/20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7*19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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