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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統計月表-民國72年2月

因應於民國64年10月24日公布實施之「礦場安全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經營礦場公司須提交職業災害相關的統計表於臺灣省礦務局,此文件即為瑞三鑛業公司於民國72年3月9日發文給臺灣省礦務局之公文,主旨摘錄為「函送本公司侯硐礦場七十二年度二月份職業災害統計月報」,後亦有說明「依據礦場安全法台灣省煤礦施行細則辦理」。

依此統計月報,民國72年2月,瑞三鑛業公司共計有六位勞工遭受職業傷害,其中有五位皆是於坑內工作時,遭落石打傷,職務則包含了掘進工、採煤工與改修工等,受傷經過也有詳細紀錄,如民國72年2月1日,男性掘進工余登在余掘進時,被落石打傷等。落石致傷為坑內常見的職業災害,礦坑內的岩盤不穩定,偶有落石掉落皆會造成人員受傷,落石規模與落磐不同,落磐指的是因磐壓不穩定而導致的整片岩磐坍塌。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者
    周朝南
  • 資料來源
    國家圖書館
  • 撰寫者
    童韋詠
  • 創作者
    瑞三鑛業公司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3/03/09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7*19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 (121.822098, 25.1030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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