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分為公文一式與附件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二頁,為瑞三鑛業公司安全課於民國72年1月17日行文給臺灣省礦物局之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公文,統計時間為民國71年12月之職業災害,其中公文本文下方有瑞三鑛業公司章印,右方有時任董事長李儒嘉之章印。
附件紀錄報表紀錄了遭受職業災害之礦工名稱、職務等基本資料以及災害原因、地點等災害情形。依此紀錄表所示,瑞三鑛業公司民國71年12月份,共計有十六位礦工發生職業災害,紀錄表中並無紀錄性別,大多數為採煤礦工、其他亦有改修工、掘進工等職務,發生災害之地點以平巷中與長壁採掘面為主,採掘面為採煤礦工主要之工作地點,採煤礦工需長時間身處採掘面中採集煤礦,故常遭受落石、落盤等災害,於災變原因欄位中,也可見落磐與落石,傷害程度除兩位為重傷外,其餘皆為輕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