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為依據「礦場安全法台灣省煤礦施行細則」第二一八條辦理,瑞三鑛業公司需於每月10日以前向臺灣省礦務局行文提報上月之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以便備查與統計相關職業災害之相關數據,此公文即為瑞三鑛業公司行文臺灣省礦務局民國71年10月之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發文日期為民國71年11月15日,包含公文一式、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二頁。
此月報表除受害人姓名外,其他皆由數字、代號填寫,以方便計入系統進行統計運算,另一頁則記錄了提報公司之事業分類號碼、名稱、地址、雇傭勞工人數等資料,依此月報表,民國71年10月,瑞三鑛業公司共有九位勞工遭受職業傷害,災變原因包括落石、搬運相關、工具致傷等,造成之傷害程度皆為輕傷,其中也詳實計載了災變日期與時間以供查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