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史資才為公文,共三頁,包含公文本文及二頁附件,為瑞三鑛業公司於民國71年8月10日發文至臺灣省礦務局之民國71年7月的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右上方有「安全課」章印,左方有時任董事長李儒嘉章印,主旨為「函送本公司侯硐礦場七十一年度七月份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甲、乙各表計四頁,請核備」。
除公文外,另有二頁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附件,第一頁紀錄了事業分類號碼、日期、雇用勞工人數、傷害率等基本資料,第二頁則為此月份遭受職業傷害之勞工職務、名稱、災變種類、時間、傷害程度等資料。
依此月份報表來看,民國71年7月瑞三鑛業公司共有一千二百九十三名勞工,本月份遭受職業傷害為十一名礦工,大部分皆為採煤礦工,僅有一位為改修工,此月份災害原因也以落石傷害為主,落石傷害於礦坑內時常造成礦工遭打傷、擊傷等,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依此資料顯示,除一位為重傷之外,其餘皆為輕傷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