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份公文掃描檔共有公文一式、附件二頁,為每個月份瑞三鑛業公司依「礦場安全法台灣省煤礦施行細則」規定辦理,該月份發生職業災害時,次月須檢附職業災害統計月表行文予臺灣省礦務局。公文上有受文者、抄送副本機關、發文日期、字號以及主旨、內容等,此為民國71年7月14日由瑞三鑛業公司安全課發出之公文,主旨為「函送本公司侯硐礦場七十一年度六月份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甲、乙各表計三頁,請核備」。
附件有職業災號統計月報表(甲表)兩頁,第一頁紀錄事業分類號碼、事業單位名稱、地址、雇用勞工人數等資訊,如計至民國71年6月,瑞三鑛業公司計雇用勞工為一千二百六十八人,下方亦計載有當月統計傷害率等數據,此月份共有十位礦場勞工災受職業災害,皆為男性礦工,災變原因以代號15之落石打傷最多,傷害程度則皆為輕傷(報表代號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