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三鑛業公司擁有瑞芳、侯硐地區許多的礦場,分為本礦、復興礦等等,各礦場內又有數個坑道為維護數量眾多礦場工作環境之安全,安全檢查人員會不定期持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進入各個礦坑內實行安全相關的檢查紀錄。此報告表欄位包含檢查區域、實施日期、檢查人員以及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等欄位,詳細記錄了各項的安全建議事項。
本記錄表為民國68年8月21日安全檢查人員郭繼雄,於本礦五斜坑所施作的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共有四點建議事項紀錄於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欄位中,包含第一點「連卸道500m下部分支架低矮斷折應速派員改修擴大以利通風」、第二點「西卸道二片下支架斷折約130m應即派員改修以利搬運安全」等皆在避免煤車運行中,若是軌道上有異物或行駛過程中有阻擋可能導致之煤車翻覆、碰撞等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