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三鑛業公司曾為臺灣最大的礦業公司之一,其對於礦場安全也相對重視,實行各項安全相關的政策,包括編寫《瑞三鑛業公司礦場安全守則》等,裡面規範了各項人員出入坑、執行工作時應注意的安全相關事項,其中此文件為坑內安全人員進行坑內安全設施檢查時,所需之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表,安全檢查人員不定時進入坑內,對於安全設施進行檢查並提出改善建議紀錄於此紀錄表中。
此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表為民國68年7月30日,於本礦二斜坑,由安全檢查人員沈錫樟所紀錄,共有四點建議事項,如第二點「本卸道300m下側壁窄請派員改修擴大以策搬運安全」為煤車運送相關的改善建議,又如第三點「下平水切替口至二斜坑卸頭段煤屑仍多請派員加強清除並撒佈足量時粉」為煤塵相關的安全建議事項,撒佈石粉可以附著於煤塵上增加重量,使煤塵不會飛揚於空氣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