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安全檢查人員劉文堂撰寫之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由瑞三鑛業公司劉文堂,於民國68年6月26日在復興礦一斜坑,所做的安全相關設施紀錄報告,其中紀載了檢查區域、檢查人員、實施日期、受檢單位簽章、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等欄位,藉由安全檢查人員進入礦坑中檢查各項安全設施,並將建議事項紀錄於各項欄位中,使瑞三鑛業公司能夠落實各個礦場的安全管理。
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共有一份二聯,一、二聯主要的差異為「交辦情形」欄位,第一聯由受檢單位收到建議後回覆,第二聯則交送所長批示,批示後由礦場安全課留存,此份報告表於「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欄位中,共有四點建議事項,如第一點「本卸道10吋風管部分崩落靠近軌道邊請派員撬開固定缚好以維護搬運安全」即建議了煤車搬運相關之安全事項,煤車倚靠軌道運行,若運行中軌道上有異物,可能發生煤車翻覆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