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紀錄了檢查區域、檢查人員、實施日期、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等欄位,為瑞三鑛業公司用於對於坑礦場安全的安全事項檢查表,記錄人員為安全檢查人員,此紀錄表為民國68年7月30日,由安全檢查人員郭繼雄於本礦三斜坑施作的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
安全檢查人員郭繼雄,於改善事項及意見與限期欄位中,提出四點建議改善事項,建議事項通常從礦場環境的安全檢查至各項機電設施的改修事項皆有,如第一點建議為「本卸道三片口坑道斷面狹小應速派員改修擴大以利行車安全」為煤車搬運相關之建議,第三點「右七片200M內電纜墜地應速派員吊起以策安全」則為礦坑環境相關的改善建議事項,安全檢查人員運用此紀錄表進行的坑內檢查建議,能保障坑內作業人員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