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礦場檢查人員劉文堂紀錄之侯硐礦場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此報告表由安全檢查人員定期針對各礦坑內各項安全設施,如通風、坑內支柱、坑內積水等狀況,進行檢視並提供改善意見,此份檢查報告表為民國68年3月6日於本礦五斜坑所記錄的安全設施檢查報告表。
瑞三鑛業公司對於礦場安全之維護與規定非常詳實,在《瑞三鑛業公司礦場安全守則》一書中即規定了相關安全人員應進行的檢查事項與頻率,如第二節〈各層次檢查人員對於巡視當中應注意事項〉中揭示「安全領班應於每班工作前後及工作中至少應有兩次以上之有害氣體檢定、岩磐檢查」等事項,並分為坑內安全督察員、坑外安全督察員等職位,進行檢查任務以確保礦坑內外的工作環境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