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民國71年9月之礦場事故及公傷善後處理報告表,分為上下期,上期為9月1日至15日,下期為16日至30日,共計有二十七筆資料,即二十七位礦工在該月份遭受礦場事故受傷,其中最多的事故原因為遭落石打傷,其次為煤車運送相關事故以及落磐事故,落石事故相較於落磐而言,範圍、規模較小,常是零星落石可能因為震動、挖掘等原因掉落,因落石大小、尖銳程度不同,造成礦工不同程度上的傷害,遭受落石打傷最多的礦工職別為採煤工,採煤工需要挖掘、敲打煤層,將煤礦挖出,在敲打的過程中可能遭落石擊中,受傷的部位多為四肢挫傷、撕裂傷等。
瑞三鑛業公司將每個月分之礦場事故詳細記錄,並後續追蹤礦工的處理情況,以及送往的治療的場所資訊,通常較不嚴重的挫傷多送往公司內部之診所治療,範圍、程度較大的裂傷、骨折等,多送往距離較近的瑞芳醫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