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三鑛業公司的勞工保險殘廢津貼紀錄簿,共有四本,紀錄了民國49年至民國60年間所有職別的礦工,因為不同的事故造成傷害,所申請支付的殘廢津貼,所有的紀錄簿統計共有三百三十八人申請殘廢津貼,其中因為落磐事故導致的傷害有一百七十一件,煤車運送相關事故有七十五件,以及所有在坑內發生的各種事故,包括落石打傷、跌倒、工具致傷等共有五十一件,其中依據不同部位及程度的傷害,申請金額為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例如民國57年2月18日搬運工李燦林在坑內不慎跌倒,造成腰椎畸形,申領了殘廢津貼金額為一萬兩千零四十元台幣,其月給薪資為八百六十元,相對於薪資的十四倍。
除了落磐災害、煤車運送相關事故之外,礦工也時常在礦坑內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早期礦工因為礦坑內悶熱,大部分礦工僅穿著簡單衣物,甚至打赤膊於礦坑內進行採煤、搬運等工作,在沒有防護衣物的保護之下,礦工也時常遭落石打傷、工具致傷、坑木撞傷、硫酸致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