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燈奎,明治42年(1909)生於今屏東縣萬巒鄉五溝水。大正9年(1920)自屏東舉家遷移花蓮港廳玉里區公埔(今花蓮縣富里鄉);宋燈奎到富里公學校就讀二年級。大正12年(1923)8月,又遷到臺東廳關山區里壠(今臺東縣關山鎮)。約三個月後,再遷移到鹿野移民村外圍的「五十戶」定居。
昭和8年(1933),進臺北日人經營的「自動車講習所」,學習汽車駕駛維修技術。考取駕駛執照後,起先為臺東街「山林」貨運開貨車。其後於新港自動車會社擔任卡車司機。生活漸安定後改開客運車。公餘之暇仍繼續研讀地方行政。昭和14年(1939),進入鹿野庄役場,由小雇員擢升為書記補,旋升為書記後,擔任係主任助役(相當於現制之秘書)兼會計役。
民國34年(1945)12月,宋燈奎奉派為鹿野鄉副鄉長,由於家境困窘,無力負擔鄉長相關外務之開銷,決心讓賢。民國35年(1946)2月,真除鄉長。鄉長改由鄉民代表會間接選舉產生。是年11月,宋燈奎交御鹿野鄉鄉長之職。民國42年(1953),宋燈奎入延平鄉公所擔任幹事。公務上,因宋燈奎負責認真,順利升遷。民國53年(1964),調任鹿野鄉公所人事管理員。民國61年(1972),任公職滿30年,奉准退休,時年63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