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42年(1953)適逢國際糖價大跌,臺糖公司為安定糖業經營,積極規劃利用原有資源發展多角化經營。民國44年(1955),其一為奉行國民政府開發東臺灣政策,創造農民就業機會,活絡農村地方經濟,增加臺灣東部農民的收益;其二為穩定臺東糖廠的經營基礎,並擴大經營範圍等因素,因此決定充分利用臺東土地資源(糖廠土地多半屬旱地),進行開墾改種鳳梨,於是著手興建臺東鳳梨工廠,從事罐頭生產事業。臺糖鳳梨工廠占地數十公頃,民國45年(1956)10月動工興建廠房,當時由於缺乏鋼鐵材料,於是採用預力混凝土構造,建造長達204公尺、寬40公尺,總面積8160平方公尺長方形單層平房廠房,此外還增設封罐工場、辦公室、檢驗室及周邊工程等,於民國46年(1957)7月完成全部工程。民國57年(1968)7月臺糖奉政府指令將鳳梨工廠轉讓中華證劵投資公司。工廠前的廣場,最主要提供各式運送車輛進出迴轉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