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由從彰化縣員林市遷居到新北市永和區的鄭維鈞先生所提供,拍攝於民國102年(2013),畫面是維鈞參加在台北市師大路小酒館裡所舉行的女同志婚禮的現場布置。同志長期飽受社會歧視,他們的愛情與婚姻也因此受到社會漠視。因為法律未予承認,維鈞此次出席的婚禮其實並不是真正的法律定義的結婚禮,而是兩位女生對於雙方未來的許諾。其中一位新人上高中的孩子也出席,甚至上台為母親找到幸福獻上祝賀,非常令人感動。畫面是會場的布置,新人自己繪畫並製作的兩人圖像明信片,簡單而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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