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傳統人家幾乎都會備有四方桌與長板凳,長板凳台語稱為「椅條」,在早期猴硐生活的居民,家家戶戶的家具都備有這樣的四方桌與長條板凳,這是當時最簡單最大眾化的傳統家具,桌子的桌板和桌腳是可以拆開,不需要用的時候可以收合放在一旁,需要用什時才組合起來,所以桌腳是可以折合的,當外地的家人回來時都是全部展開來迎接歸來的家人,通常像這樣的一組桌椅是一個四方桌四張長板凳。
因為猴硐腹地不大,所以房屋的坪數通常也不太大,在坪數有限的情況下,這樣的一組桌椅會擺放在神明桌前,拜神明祭拜祖先的時候也是使用這樣的四方桌,拜拜結束就一樣是使用同一張桌子當飯桌,吃完晚餐小朋友寫功課也一樣是在這張桌子上完成功課,或是大人要做一些手工或是寫一些信件等等,需要桌子的事情全部都在這張桌子上完成。
如果是小小孩幼稚園的小朋友寫功課,這張桌子也許對他們來說會太高,所以如果是幼稚園以下的小朋友寫功課畫畫,經常會是把一條長板凳當作桌子另外再用小板凳來乘坐,所以一組桌椅非常的萬用。
在過去物質不豐富的年代,如果誰家裡有要嫁娶或是辦壽宴、迎神明(辦熱鬧)的時候都會請總鋪師到家裡來辦桌,宴請親朋好友街坊鄰居,而請客的桌椅都是跟街坊鄰居借來的,每戶人家都去借一組桌椅這樣就夠辦桌了,所以在桌子長板凳底下都會寫上主人的名字,這樣歸還的時候才有辦法知道哪一個桌椅是誰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