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由從彰化縣員林鎮(今員林市)遷居到台北縣永和市(新北市永和區)的鄭維鈞先生所提供,拍攝於民國107年(2018)的照片,畫面中是位在板橋民權路第二運動場的停車收費亭(原板橋體育場,惟為區隔漢生東路的運動場,兩個運動場分別更名為第一運動場和第二運動場)。過去運動場的停車都由人力收費,因設備機械化與科技化,目前採自動停車,因此運動場的人工收費站已棄置,收費亭上仍可見「台北縣立板橋體育場停車收費亭」字樣,也未因民國99年(2010)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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