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紀錄片拍攝風潮相當盛行,除了社區大學開辦相關課程,許多地方工作室或大學也開始投入「本土」、「在地」的地方紀錄,拿起攝影機的過程,不只記錄下你我的生命故事,更是在向媒體日趨集中壟斷的狀況進行反抗,透過掌握傳播公民權來訴說「我們」故事。
然而,一部感人的紀錄片若沒有放映管道,記錄者的用心和被記錄者珍貴的故事均難以被大眾看見,若還期待透過紀錄片捲起「運動」的能量,取得播映管道便顯得更加重要。
在現今的商業體制下,實在難以期待主流媒體願意主動施捨時段播放紀錄片,所幸在有線電視第25條中便明確規定,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必須「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播送公益性、文藝性、社教性節目。」在作者教授的課程中,他也曾要求學生們親自與公共頻道接洽爭取「傳播公民權」,依照電視法要求業者播出節目,最後學生拍攝的紀錄片也順利的在台北市的77台播出。
除了拍攝的影片可依法要求有線電視業者播出之外,社區大學的課程也應該要求他們報導或放映,並且持續的開設影像課程,這樣不僅是把攝影機與麥克風交回民眾手裡,同時也是分享社群、帶起社群意識的重要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