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社大全國研討會結束後,教育部范巽綠次長表達社區大學立法將與社區學院整合,教育部採積極態度。作者認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在推動社大法制化上會遇到兩個難題。首先,在經過三年的實驗,學術課程較生活藝能課程難以有系統開課,社大希望將高等教育下放民間的理想落空。再者,匆促地法制對社大發展不見得有利,課程方向各自都還在摸索,待社大有一套自身的學術認證準則再立法也不遲。回顧1998~2000年全國社大的經驗與趨向,2000年後社大要思考:一、學術課程的萎縮代表何種指標?社大可自力下改觀嗎?二、社大與民間社團結盟。對社運團體,社大未來可扮演的角色。三、對於社大商業化傾向,全促會有無立場干預?不管如何,作者認為法制化後,社大勢必要走入新階段,開創者事實上不可能主導未來的發展,但其意義是,終身教育己成為國家必須面對的永恆任務。
此文記錄社區大學設置專法對社大所產生的利害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