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大起頭的前幾年,社大時常遇到經費或經營上的困難,時任文山社大主任蔡傳暉認為社大若要永續經營,應有下列原則:
(一)先評估各社大辦學所必需的經費,再依辦學成果提供獎金。
(二)地方政府補助為主,不應中央政府補助後,就減少地方的補助。
(三)補助要伴隨著輔導,配合計畫書以確保資源有效運用。
(四)加強補助教育文化資源較弱的區域補助,協助當地社區的發展。
(五)以專案的形式帶動社大發展。
(六)定期定額補助和專案補助並行。
(七)對地方政府和對社大補助應並行。
具體的執行方案,蔡則建議90年度方案為基本辦學費500萬元,推動各項專案計畫共編列3500萬元,成立輔導社大辦學的委員會編列500萬元。
社大在補助上有條文或制度依循是非常重要的,教育部於104年頒布「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大學發展辦法」,108年修訂為「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發展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