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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大通訊》第二十七期

  「讓社大成為一所合法的大學」是早期社大運動的重要議題,累積一連串針對社大法制化與學位授予的討論,提出許多的運動路線與策略。2002年6月23日《終身學習法》公布,社區大學首次入法,卻與過去主張的結果有所落差,全國社大因此展開推動「開放大學法」立法的行動。本期收錄了時任全促會理事的張捷隆所發表的文章,評論終身學習法公布後對於社大的影響。另外一篇,則是黃武雄針對社大法制化的觀點,並針對過去外界提出的質疑作出回應。

  此外,2002年時逢網際網絡時代蓬勃發展,社區大學開始與資訊教育接軌,與國家高速網路中心合作。青草湖社大開設全國社大網路公共論壇,開啟新的公共討論模式;而基隆社大在當年也透過網路招募人才,因此有了更多機會找到認同社大理念的工作人員。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呂芷涵
  • 創作者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2/08/01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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