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台北縣社區大學,尤其是永和社大,遭逢了來自地方政府與議會的多重壓力。除了全台北縣社大的總預算由4000萬遭刪減至1250萬元,永和社大更是面臨數次的遷校壓力。遷校壓力主要來自於永和社大所在地福和國中希望將社大所使用的空間改建為教室,以開放學區容納更多學童。甚至夠拓北縣金議員直接於議會加入附帶決議,要求永和社大限期搬遷,使得繼續使用相關經費。最終遷校風波在永和社大與全促會多方人馬的奔走下,獲得金議員認同,撤回限期搬遷的附帶決議,並將主動協尋其他適合永和社大搬遷的私校,並負擔相關費用。
在社大尚未有相關法源依據的情況下,地方社區大學很容易受到遷校、相關經費刪減等不合理要求,卻又無法可據以力爭,於2018年通過的社區大學發展條例專法,無疑是為這些地方辦學工作者提供了多一分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