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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大通訊》第十六期第五版-社區大學與政府:公私協力關係之探討

本文認為公開招標方式衍生兩項問題。首先、促使官僚偏重防弊而忽略對投標機關的質性品質的把關。第二、招標依賴之市場選擇機制與社會公益的運作模式相衝突。因此作者倡議社區大學應「去招標化」。

社區大學為地方政府需執行之專案,以公辦民營之方式委託民間機構執行,委辦方式以公開招標為大宗,因此社大不具備法人身份及獨立人格。社大自成立以來,其自治議題一直備受討論,爭議項目包含政府招標方式、社大法源依據、公私合作關係、學習成就認證等。各爭議主要顯示現有制度違背社大公民教育需長期發展經營的特質。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蔡君頤
  • 創作者
    江明修、鄭勝分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2001/10/01
  • 媒體類型
    報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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