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撰寫之際,全台已成立30所左右的社區大學,在競爭激烈的地區一所社大可能有近10個單位競標,在社大辦理的能量足夠引起政府部門投入資源之際,也可能發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排擠效應。
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筆者彭明輝(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常務理事)提出「社區大學評鑑制度」的必要,其中關鍵在於評鑑的內容、評鑑鑑別率與評鑑小組的組成。評鑑內容應該呼應社大的教育宗旨,對應到社大的課程、社團與校務規劃是否可以提升相關內涵與達成目標 ; 評鑑鑑別率則關乎評鑑項目是否能與前述宗旨叩合,例如「師資專業背景」一項不應只看學歷,也應參考社區工作、社會改革的經驗 ; 鑑別小組則必須由申通評鑑精神與經營實務的人組成,如此才能準確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