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張由從新北市新店區直潭遷居到新北市板橋區的陳馮緞女士所提供,拍攝於民國93年(2004)的照片,畫面是當時她加入台北縣政府婦女防火宣導隊,出國前往澳洲觀摩消防相關之作法。陳馮緞出生於民國23年(1934),民國45年(1956)結婚後於馮緞姓名後冠上夫姓。婚後照顧來自高雄的婆婆與小叔小姑一大家子,以及協助經營丈夫先後開設的兩家五金行。陳馮緞個性活潑積極,並熱衷參與鄰里組織活動。內政部於民國88年(1999)開始,為了減少住宅火災發生,維護公共安全,於各縣市推動社區婦女防火宣導組織,呈現男性消防員救火,女性宣導防災的性別分工,陳馮緞亦於2000年後就加入婦女防火宣導隊。到了民國104年(2015),整體社會性別分工逐漸打破,在推動性別主流化政策下,刪除組織名稱「婦女」字樣及,廢止宣導隊性別限制,希望男性也能加入宣導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