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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法

  在文化部「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下,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創作「文化記憶」系列影片,本資料「家暴法」為《家醜不可外揚。忍無可忍,只能殺夫?》創作過程中作為輔助說明李昂《殺夫》一書與臺灣歷史上和家暴防治議題的相關素材之一,並於導讀影片中以手繪影像穿插呈現。
  「家暴法」,全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1995年,高鳳仙法官初步提出《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之後受到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救援基金會等婦女團體的支持,進而在1999年6月全面實行,臺灣則成為亞洲第一個擁有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民法保護令的國家──本支影片中的所提到的「鄧如雯殺夫案」因為受到社會與論的關注,成為催生並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進程的案件。「家暴法」後在2007年進行修正,將尚未結婚的男女同居關係以及同性戀關係皆納入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適用範圍;2015年再度修正,使「家暴法」也適用於電子通訊的監視、跟蹤等行為。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社團法人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 創作者
    社團法人大抓周計畫教育協會
  • 時間資訊
    登錄日期
    2019/12/20
  • 媒體類型
    圖稿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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