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來自第九期《硓古石》季刊〈澎湖事情〉之翻譯文,譯者為魏廷朝。圖為澎湖廳人員合照,照片翻拍自1995年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出版的《媽宮情懷》。澎湖廳由63座島嶼所組成(含無人島43座),總面積8.23方里(譯註:1方里=15.421方公里),而以澎湖本島的4.17方里為最大,漁翁島1.18方里次之,其他都在1方里以下。民國九年,全台行政區調整,「澎湖廳」奉令改降為「澎湖郡」隸屬高雄州,「媽宮澳」被改為「馬公街役場」,暫借澎湖郡役所西南角辦公室。
本圖來自第九期《硓古石》季刊〈澎湖事情〉之翻譯文,譯者為魏廷朝。圖為澎湖廳人員合照,照片翻拍自1995年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出版的《媽宮情懷》。澎湖廳由63座島嶼所組成(含無人島43座),總面積8.23方里(譯註:1方里=15.421方公里),而以澎湖本島的4.17方里為最大,漁翁島1.18方里次之,其他都在1方里以下。民國九年,全台行政區調整,「澎湖廳」奉令改降為「澎湖郡」隸屬高雄州,「媽宮澳」被改為「馬公街役場」,暫借澎湖郡役所西南角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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